云南大学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选拔合格人才的重要依据,也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云南省、学校有关通知精神,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为保证招生与录取工作在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下进行,药学院特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纪律监察组、和研究生招生专家复试小组负责2025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
二、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以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云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准。
请各专业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于2025年3月15日加入复试工作QQ群,入群请备注信息: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后5位。
复试咨询电话:0871-65031119。
专业 |
QQ群号 |
药物化学 |
659163606 |
药物分析学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药理学 |
149122346 |
三、复试录取工作实施
(一)复试资格及复试工作安排
考生可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复试资格,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
相关报到及复试安排如下:
时间 |
地点 |
专业 |
工作安排 |
2025年3月16日 下午14:30 至17:00 |
云南大学呈贡校区 国家重点实验室1栋 药学院(教育部自然资源药物化学重点实验室)2楼会议室 |
药物化学 药物分析学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药理学 |
考生报到、资格审核 |
2025年3月17日 上午9:00 |
云南大学呈贡校区 国家重点实验室1栋 药学院(教育部自然资源药物化学重点实验室)2楼会议室 |
药物化学 |
复试考核 |
云南大学呈贡校区 国家重点实验室1栋 药学院(教育部自然资源药物化学重点实验室)4楼会议室 |
药物分析学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药理学 |
(二)复试费缴纳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两类:同等学力考生为180元/人,其他考生为100元/人,考生在缴费时须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按相应复试金额缴费。
考生需在复试前按照要求缴纳复试费,未缴纳费用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考生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复试费缴纳。
(三)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我院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的一志愿上线考生请于2025年3月15日下午19:00前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发至指定邮箱:1350194730@qq.com。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含: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复试通知书、《云南大学复试诚信承诺书》、本科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成绩单和必要的奖励性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扫描电子版后,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提交,文件以“报考专业名称+考生编号+姓名”命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办理报到手续时,将对上述材料原件进行核验,通过审核方能参加复试。其中《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和《云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需提交原件留存,同时提交一张1寸彩色证件照。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提交指定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方式及考察内容
1.复试方式为线下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考生当场对复试专家的提问进行回答。
3.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水平。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考生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外语水平:外语相关专业文献的口头翻译。
(五)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其中外语成绩占20%(含口语水平和听力测试水平、专业英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六)复试结果公布
复试结果由学校研招办审核后予以公布。
(七)考生诚信要求
考生参加复试后不得将复试考试过程及考试内容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否则一经查实即按舞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上报教育部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和巡视。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复试过程中投诉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复议。
复试监督或投诉电话:0871-65031119。
四、体检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要求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未选择在校医院体检的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相关要求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
我校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匹配实际招生数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按相关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1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有关要求,在新生系统进行申请,详见《入学须知》。
六、其他
符合加分政策考生的加分情况以研招网后台下达的加分库为准,时间截至报考专业复试工作结束之前。
考生参加复试后不得将复试考试过程及考试内容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否则一经查实即按舞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上报教育部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论何时,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七、本细则由药学院负责解释
云南大学药学院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