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药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
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批次)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招生制度,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招生政策,结合药学院学科特点与实际情况,特制定生物与医药专业(0860)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以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能有效选拔出拔尖创新人才的招生制度,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组的审核作用,突出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和责任,注重对考生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察,保证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云南大学药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并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及相关问题调查处理。
三、招生专业
药学院2025年招生专业、导师、方式及计划详见《云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型第二批次)》(见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部分情况说明如下:
(一)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考生在报考前应与拟报考导师和学院联系和沟通,了解相关政策,确认符合报名条件。
(二)本单位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考生须满足《云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云南大学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通知(第二批次)》规定的各项基本报考条件。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的考生需注意满足《云南大学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见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报考条件,并参考报考流程报名。
(二)“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报考生物与医药专业(0860)博士研究生须同时满足本单位“申请-考核”制规定的以下各项报考条件。
1. 外语水平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TOEFL成绩75分及以上;IELTS(A类学术类)成绩5.5分及以上;或云南大学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同等英文水平(注:走认定程序需由拟报考的导师来为拟报考者向招生领导小组提出认定申请)。
2. 学位学历要求:考生的必须具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2)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3)以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身份报考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在学)证明和成绩证明(需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科研背景要求:考生须具有生物与医药专业或相关、相近领域的学术研究经历。
4.专家推荐书要求:考生须提交至少2封由生物与医药专业相关或相近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书。
五、报名及考核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考生须按照《云南大学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通知(第二批次)》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否则报名无效。
时间:2025年5月15日14:00~2025年5月29日15:00。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bsbm)
报名费:135元/人,采用网上支付形式缴纳报名费,逾期不再补缴。除重复缴费情况外,报名费用概不退返。
注:考生须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上传各类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成功缴费(以研招网系统信息为准)的报考信息无效,逾期不再补报。
(二)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2025年6月3日之前(以邮戳为准)向我院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名材料。
1.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内应包括专家的联系方式和签名。
(3)提交《云南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应届毕业生由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学院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有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若考生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提交该表,需详细说明具体情况,并经培养单位同意后,可暂缓提交。但最迟提交时间不得晚于学校本批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
(4)应届硕士生须上传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硕士生须上传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学历教育取得硕士学位的往届生须上传并提交《学位认证报告》;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上传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身份报考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在学)证明和成绩证明(需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往届生报考须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在职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或《往届未就业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承诺书》。
(6)英语成绩证明,或符合报考条件的英语水平证明材料,或由拟报考导师提供的英语水平认定申请。
(7)学术论文(包括发表论文或拟录用论文)。
(8)主持各级科研项目证明材料、科技奖励、专利等已有的科研成果复印件。
(9)硕士阶段成绩单
(10)硕士学位论文摘要(注明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和日期)。若应届硕士研究生还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攥写可提交开题报告全文。
(11)申请信
(12)个人简历(附照片)
(13)报考博士研究生研究计划书(应含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
(14)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15)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6)各类获奖证明、证书复印件
(17)自愿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
前5项为基本要求材料,请参考研究生院网站“云南大学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通知(第二批次)”文件相关内容。
以上所有材料均编入附件一《报考云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药学院版)(请按清单顺序标注序号并编写页码)。纸质版请按顺序装订,电子版请将对应材料编排整合为一个PDF格式文件,命名为:报考导师姓名-申请者姓名-申请表。
2. 附件二《2025年“申请-考核”云南大学药学院博士自我评估得分表》,附件二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报考导师姓名-申请者姓名-自我评估得分表,也为PDF格式文件。
所交材料:按附件一《报考云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药学院版)格式装订成册的报考材料和填写完毕的附件二《2025年“申请-考核”云南大学药学院博士自我评估得分表》。
以上材料的纸质版需在2025年6月3日前(以邮戳为准,仅接受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至云南大学药学院汪萍老师处(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云南大学药学院1302室,邮编:650504,联系电话:0871-65031119),并将材料电子版(附件一和附件二,两个PDF文件直接发送,不要压缩!)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1350194730@qq.com)及拟报考导师邮箱。
(三)资格初审和材料审查
考生本人按照以下评分细则,填写附件二《2025年“申请-考核”云南大学药学院博士初审自我评估得分表》考生要如实填写,如果出现作假行为,取消申请资格!
本院成立考核专家组,审查考生提交材料,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核专家组结合申请者提交的附件二《2025年“申请-考核”云南大学药学院博士初审自我评估得分表》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审查成绩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根据材料审核情况、招生计划、报考情况等,择优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评审评分细则如下:
① 资格初审符合要求满足基本报考条件(参看“四、报考条件”)计60分,不满足基本报考条件者,不考虑以下任何一项加分项,不予通过初审。
② 英语四级650分及以上,六级580分及以上,TOEFL成绩≥100,IELTS(A类学术类)成绩7分及以上,可以加5分,以上成绩不累加。
③ 学术论文加分项。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共同一作、通讯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
IF(影响因子)在1-5(含5)之间,加论文IF对应的分数;
IF(影响因子)在5-10(含10)之间加论文IF✖2的对应分数;
IF(影响因子)在10以上加论文IF✖3的对应分数;
注:影响因子按正式发表文章期刊当年的5年影响因子计算,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按50%计算。发表多篇SCI论文的按以上规则累加。
④ 科研项目加分项:主持国家级项目10分,主持省部级项目5分。主持多个项目可以累加。
其他未列入的情况,专家组可以根据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加分。如有加分,须在《2025年“申请-考核”云南大学药学院博士自我评估得分表》“复核专家意见”处列出原因和对应分数,并累加进入“复核后申请人最终初审得分”。
材料审查成绩为以上四项总分,总分满分为100分,超过100分专家组审核后按100分计。根据申请者初审分数由高至低排序,按导师招生计划1:3比例择优进入综合考核。材料初审成绩不计入最后综合考核!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具体形式、时间、地点等安排届时由学院通知。考核形式是线下,现场考核!
学院将组织专家考核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对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和综合、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进行全面考核。具体内容:面试时长30分钟。其中15分钟为考PPT演讲,介绍本人自然情况、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情况、科研成果、博士阶段工作计划等,15分钟为专家组就其英语能力及专业知识进行提问和考察。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考核成绩=外语水平成绩*20%+专业基础成绩*30% +综合能力成绩*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外语水平单项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
专业基础单项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
综合能力单项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
(五)体检
我校体检要求将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另行通知,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拟录取
学院根据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60分)的不予录取。
六、监督机制
成立监察小组,对选拔过程进行监察督导。对于在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学院监督电话:0871- 65031119
七、其他
(一)其他事宜以学校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博士招生考试及录取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为准。
(二)请考生密切关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各信息。
(三)已有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应提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因考生虚假填报工作状态信息造成不能报考、无法录取或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学院通过网络、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通知、信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学院咨询电话:0871-65031119 汪萍老师
云南大学药学院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