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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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大学药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日期:2026年09月09日 09:42点击:


    为做好药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云南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我院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成立药学院2027年推免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荐工作,集体研究制定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审核拟推免名单,成员如下:

    组长:苗兆涛 羊晓东

    副组长:汤峨

    成员:纪旭 曹光 杨俏 丁凤

    咨询电话:0871-65950245

    (二)成立推免工作申诉小组

    学院推免工作申诉小组对学院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负责处理相关申诉意见,全程监督学院推免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李俊杰

    成员:邓国刚 段清姀

    申诉电话:0871-65035598

    二、推免名额分配

    根据《云南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学校结合教育部推免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围绕质量核心,统筹改革与发展,下达我院2027年总推荐名额。

    2027年学院推免工作仅涉及药学一个本科专业。根据《云南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通知》,确定我院药学专业拟推荐名额4名。

    三、推荐条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系本校通过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或面向港澳台学生招生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优良,无“警告”及以上处分记录。

    )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学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前三学年平均学习绩点(GPA)不低于3.0;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

    )学生修读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通识教育必修课、大类(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必须全部合格,且通识教育必修课中的思政类课程、大类(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不得有补考、重修情况。

    )达到上述条件者,以专业为单位按照学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若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排名相同,则按前三年平均总绩点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四、推荐程序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云南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和《云南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通知》制定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并上报云南大学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审核。

    )学院将学校审核通过的《云南大学药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三)学院在综合测评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云南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云南大学2027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通知》和《云南大学药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

    )学院将拟推免名单、拟推免学生成绩单、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申明等材料上报云南大学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审核。

    (五)拟推免名单经云南大学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学院将拟推免名单通过学院公告栏、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学校在教务处(本科生院)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更换或撤回,如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工作申诉小组提出申诉。

    )公示无异议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在1018日前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1020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919日,学校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上报推免生名单。推免资格一旦获得不得放弃,否则将计入不诚信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

    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本校或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学院充分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一律不得以报考本校或指定单位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同时欢迎各位同学积极报考本校,获得本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可提前选修硕士阶段的课程。

    (二)切实公开推免信息

    经云南大学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学院推免实施细则、专业推免名额等信息,须在学院网站、学校教务处(本科生院)网站公布,拟推免名单须在学院网站、教务处(本科生院)网站以及学院和教务处(本科生院)明显位置公示。

    (三)严格实施回避制度

    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推免的,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推免的应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及学校将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学院切实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执行学校规定完成相关工作,不得出现违反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学院对在推免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相关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入学生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其他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云南大学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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